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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烯的危害性及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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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乙烯的危害性及应急处理

危害性如下:1、健康危害:急性毒性表现为麻醉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氯乙烯病。
本品为致癌物,可致肝血管肉瘤(恶性程度很高的职业性肿瘤,主要见于清釜工)。
急性中毒:轻度出现眩晕、胸闷、步态蹒跚等;严重可发生昏迷、抽搐、呼吸循环衰竭,甚至死亡。
慢性中毒: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征、肝肿大、肝功能异常、消化功能障碍、雷诺氏现象及肢端溶骨症。
重度中毒可引起肝硬化。
皮肤接触可致冻伤,出现局部麻木,继之出现红斑、水肿以至坏死。
少数人或出现硬皮病样改变。
眼部接触有明显刺激症状。
2、环境危害:参与光化学烟雾反应,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
3、物理化学危险:易燃,与空气混合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
燃烧或无抑制剂时可发生剧烈聚合。
氯乙烯蒸气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应急处理如下:1、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则给予输氧。
若呼吸、心跳停止,需要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及时就医。
2、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如发生冻伤,需要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的温水中复温,避免涂擦,避免使用热水或辐射热,而后可使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
如有不适感需及时就医。
3、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如有不适感,同样需要及时就医。
4、预防建议:患有精神神经系统疾患、肝脏病、肾脏病、慢性湿疹等人群不宜从事该品生产,发现有溶骨病变时也须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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