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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必须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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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施工合同签订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就应该要进行开工的,同时施工合同是需要进行备案的。但是如果是没有规定合同标的的建筑施工合同的话可以不用进行备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认定:

(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

(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认定开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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