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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和签订日期以哪个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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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和签订日期以哪个为准?

法律分析: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承诺生效时间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一致的产物,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两个阶段,一为要约,二为承诺,故有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的规定。具体到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是意思一致的表现,故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作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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