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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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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有: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年度中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税前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 退税条件

法律客观:

《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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